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兰州市升级版“限塑令”年底落实
作者:杜志超 来源:兰州日报 更新于:2020-11-24 阅读:0

11月2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印发《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到今年年底全市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强度及耐侯性能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到今年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兰州市主城区的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商品展销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远郊县城(区)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今年年底,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主城区、景点景区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市县城(区)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各区、县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在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鼓励外卖平台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将使用替代塑料产品情况作为考核商家的重要指标。


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明确限塑范围的同时,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将适时更新发布地方塑料制品禁限目录。研究对包装问题突出的商品开展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提出差别化管理措施。探索建立塑料原材料与制成品的生产、销售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督促相关经营主体落实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对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