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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作者: 来源:兰州文明网 更新于:2020-11-10 阅读:0

兰州市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其中甘肃省兰州市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据了解,在本次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新增全国文明城市133个,其中省会城市2个,直辖市城区12个,地级市40个,县级市和县79个。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管理能力、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的集中体现,是评价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城市科学发展的战略之举。

    兰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历经15年之久,但真正取得突破性进展的还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这段时间。2018年,新一届兰州市委更是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举全市之力打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行动,以创建工作的新作为、新成效,牵动和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城市建管水平不断提升、市民综合素质持续增强、良好社会风尚日趋浓厚,促进了城市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生态良好,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广大市民、来兰投资客商和外地游客的一致肯定和纷纷点赞,极大提升了兰州美誉度和知名度。